主 旨:公告核定實施禾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新北市新莊
區忠孝段 411 地號及立言段 605-3 地號等 15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案」計畫書、圖,並自 108 年 2 月 22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99 年 5 月 12 日發布施行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新莊區忠孝段 411 地號及立言段 605-3
地號等 15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8 年 3 月 1 日至 108 年 3 月 30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廢止本案範圍內「公園一路 75 巷」現有巷道,廢巷示意圖詳見本案
計畫書、圖。
四、本案所有權人如對事業計畫核定不服者,因該事業計畫之核定係屬於
依法律應進行聽證之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 109 條之規定免除訴願
及其先行程序,是其得於本核定函送達之次日起 2 個月內向臺北高
等行政法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1 號)提起行政訴訟。
五、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helian.com.tw/。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
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莊區公所、本市新莊區忠孝里里辦公處
閱覽。
六、公告地點及張貼處:1.本府公告欄、2.本府都市更新處、3.本市新莊
區公所公告欄、4.本市新莊區忠孝里里辦公處公告欄、5.刊登本府公
報、6.刊登新聞紙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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