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第 2 次)「擬訂新北市中和區安平段 912 地號等 21 筆(
原 1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
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8 年 2 月 1 日起張貼本府、
中和區公所及毗鄰轄區永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8
年 2 月 21 日上午 10 時假新北市中和區安和市民活動中心(新北
市中和區保健路 44 巷 2 號)舉辦公聽會。
二、更新單元範圍因實施者朝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提出由 14 筆調整
至 21 筆土地,故依規定再次辦理公開展覽。
三、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四、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五、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
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talllight.julyinfo.com/
),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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