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夏字第 6 期 28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劃定新北市新店區中央段 265 地號等 11 筆土地(新 店和平社區周邊)都市更新地區」自 107.04.30 日起實施
主 旨:公告「劃定新北市新店區中央段 265 地號等 11 筆土地(新店和平社區 周邊)都市更新地區」自 107 年 4 月 30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8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 條。 公告事項:一、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詳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說明書。 二、公告期間:自 107 年 4 月 30 日起 30 日。 三、公告地點:本府及新北市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都市更新處公 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