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店區寶強段 859 地號等 45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
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第 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07 年 5 月 8 日起張貼本府及
新店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7 年 5 月 22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店區文化劇場演藝廳(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1 段 9
2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權利變換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
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clur.com.tw/product-detail-1806414.html)(估價報
告書詳細內容可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查詢),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
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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