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核定實施合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新北市新店
區寶強段 859 地號等 45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
106 年 11 月 24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新店區寶強段 859 地號等 45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6 年 12 月 1 日至 106 年 12 月 30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廢止本案範圍內「寶橋路 85 巷 5 弄」現有巷道,廢巷示意圖詳見
本案計畫書、圖。
四、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clur.com.tw/a1.aspx?id=35。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
期間內至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店區公所、本市新店區新安
里及毗鄰轄區張北里里辦公處閱覽。
五、公告地點及張貼處:1.本府公告欄、2.本府都市更新處、3.本市新店
區公所公告欄、4.本市新店區新安里及毗鄰轄區張北里里辦公處公告
欄、5.刊登本府公報、6.刊登新聞紙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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