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閱覽「擬訂新北市新店區寶強段 859 地號等 45 筆(原 39 筆)土
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4 年 5 月 6 日起張貼本府及
新店區公所公告欄公開閱覽 30 日,並於 104 年 5 月 14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店區北新國小視聽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 8 號
)舉辦說明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閱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閱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說明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www.clur.com.tw/a1.aspx?id=35),其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
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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