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核定「擬訂新北市新莊區立德段 71 地號等 45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案」自民國 104 年 2 月 17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新莊區立德段 71 地號等 45 筆土地都市更
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4 年 2 月 17 日至 104 年 3 月 18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
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clur.com.tw/a1.aspx?id=24。
四、計畫內容詳見本案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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