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核定實施富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新北市三重區頂
崁段 633 地號等 5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都市設計審議案」及「
擬訂新北市三重區頂崁段 633 地號等 5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
案」計畫書、圖,並自 111 年 6 月 1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第 48 條及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 22 條
。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三重區頂崁段 633 地號等 5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及都市設計審議案」及「擬訂新北市三重區頂崁段 633
地號等 5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11 年 6 月 8 日至 111 年 7 月 7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 24 條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
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實施者應於權利變換核定發布日起 10 日內,
通知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預定公告拆遷日。該預定公告拆遷日
將於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日後 10 日內由實施者通知之。
四、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圖,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相關規定
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
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ppt.cc/fTJxDx
。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三
重區公所、本市三重區頂崁里辦公處閱覽。
五、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三重區公所
公告欄、本市三重區頂崁里辦公處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聞
紙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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