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春字 第 1 期 29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2.12.26 日起實施「變更三重細部計畫(土地使用 分區管制要點第四點)」案
主 旨:核定「變更三重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四點)」案,自 112 年 12 月 26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 、28 條。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及本市三重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本 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最新 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