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莊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四點)」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3 條、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2 年 10 月 3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12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整假本市新莊區
公所 5 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新莊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