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春字第 13 期 11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2.03.22 日起實施「變更瑞芳都市計畫(配合新北 市瑞芳地政事務所暨瑞芳區衛生所興建工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案
主 旨:核定「變更瑞芳都市計畫(配合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暨瑞芳區衛生所興 建工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自 112 年 3 月 22 日起實 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 、28 條。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及本市瑞芳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本 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最新 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