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冬字 第 10 期 13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1.11.29 日起實施「變更土城(頂埔地區)都市計 畫(既有發展地區)細部計畫(配合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路線 )(路線段)」案
主 旨:「變更土城(頂埔地區)都市計畫(既有發展地區)細部計畫(配合捷運 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路線)(路線段)」案,自 111 年 11 月 2 9 日起核定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第 23 條及第 28 條。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土城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最新 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