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烏來水源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
畫圖重製)」案及「變更烏來水源特定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配合主細拆離)」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內政部 111 年 3 月 14 日內授營中字第 1110804557 號函送內政
部都市計畫委員會 111 年 2 月 22 日第 1006 次會議紀錄、新北市政
府 111 年 8 月 3 日新北府城審字第 1111419440 號函送新北市都市
計畫委員會 111 年 7 月 22 日第 143 次會議紀錄辦理。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1 年 10 月 11 日起於本府、本市烏
來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烏來基督長老教會公開展覽 30 天,並訂
於 11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 30 分假本市烏來區
公所 2 樓會議室及 11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整
假烏來基督長老教會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烏來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烏來基督
長老教會。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 ,點
選「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烏來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五、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參加說
明會時請全程戴上口罩,並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於入場前以酒精消
毒雙手並量測額溫。另為保障與會者健康,將婉拒額溫高於攝氏 37.
5 度或有呼吸道症狀者入場;倘於說明會中途感到身體不適,請立即
向現場工作人員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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