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
)」案及「變更鶯歌(鳳鳴地區)(市地重劃範圍外)都市計畫(公共設
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23、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 條
。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0 年 2 月 24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訂於 110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整假本市鶯歌
區公所 6 樓禮堂(本市鶯歌區仁愛路 55 號)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鶯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都市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及本市鶯歌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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