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店都市計畫(機關用地(機三十三)為衛生福利特定專
用區)」案及「擬定新店都市計畫(衛生福利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4、5 條
。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9 年 1 月 21 日起於本府及本市新
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9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30 分假本市新店區大豐社福館 3 樓綜合
教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新店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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