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冬字第 10 期 30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8.12.02 日起實施「變更土城都市計畫(暫緩發展 區及附近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市地重劃開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通盤檢討)」案
主 旨:核定「變更土城都市計畫(暫緩發展區及附近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市地 重劃開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案,自 108 年 12 月 2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23、28 條。 公告事項:詳細部計畫書(張貼本府及本市土城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