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內政部核定「變更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鼻頭、龍洞地區)細
部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變更東北角海岸風景特
定區計畫(貢寮地區)細部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變更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福隆地區)細部計畫(都市計畫圖重
製專案通盤檢討)」案及「變更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卯澳、馬岡
地區)細部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等 4 案,自
107 年 12 月 28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 條、第 28 條規定及內政部 107 年 12 月 12 日台內
營字第 1070820149 號函。
公告事項:詳變更計畫書、計畫圖(張貼本府及本市瑞芳區公所、貢寮區公所都市計
畫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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