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秋字第 12 期 28 頁
內政部核定自 107.08.21 日起實施「變更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貢寮 地區)細部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主 旨:公告內政部核定「變更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貢寮地區)細部計畫(部 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自 107 年 8 月 21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 條、第 28 條及內政部 107 年 8 月 2 日內授營都 字第 1070812675 號函。 公告事項:詳變更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貢寮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