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冬字第 11 期 21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5.12.12 日起實施「變更新店都市計畫(文化專用 區)細部計畫(配合國家人權博物館新建工程)」案
主 旨:核定「變更新店都市計畫(文化專用區)細部計畫(配合國家人權博物館 新建工程)」案,自 105 年 12 月 12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28 條。 公告事項:詳細部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