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秋字第 11 期 41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4.09.07 日起核定實施「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細部計 畫(配合機關用地(四)兼供社會住宅使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 正)」案
主 旨:核定「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配合機關用地(四)兼供社會住宅使 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案,自 104 年 9 月 7 日起實 施。 依 據: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23、28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計畫書內容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及本市永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