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9 卷 79 期
依據文化部執行疫後振興藝文產業及藝文消費措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 第 1 款及第 7 條等相關規定,委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推動 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振興方案相關業務
主 旨:委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推動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振興方案相關業 務。 依 據:一、文化部執行疫後振興藝文產業及藝文消費措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 第 1 款及第 7 條。 二、地方制度法第 2 條第 3 款及第 14 條。 三、類推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3 項。 公告事項:一、為協助藝文產業疫後振興及擴大藝文消費,本部委辦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辦理「青年席位」規劃事宜。 二、前揭事項之委辦期間,自公告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