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國營事業等辦理集中採
購「電腦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960018),業已簽
署契約,可供機關利用,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臺灣銀行 96 年 8 月 7 日銀採購字第 09600283901 號函辦
理。
二、本案契約自 96 年 7 月 31 日起生效,契約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行政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網址為:http
://sucon.pcc.gov.tw 】及臺灣銀行之全球資訊網站【網站為:http
://www.bot.com.tw 】,併此說明。
三、本案契約規定機關一次訂購金額達新台幣 5,000 萬元者,不得利用
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自行辦理採購;另單一機
關一次訂購電腦設備用品總金額達新台幣 150 萬元,或單一品項訂
購數量達 50 台且金額達新台幣 100 萬元,得由訂購機關直接與立
約商另行議定交貨日期、地點或其他優惠條件,如價格折扣或產品升
級或免費提供教育訓練(場地由訂購機關提供)或其他服務等,併請
查照。
副 本:本府行政管理室事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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