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花蓮縣「106 年
度花蓮縣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管考計畫」委託事項。
依 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2 項及空氣汙染防制法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自民國 106 年 1 月 23 日起至 106 年 11 月 30 日
止,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6 年度
花蓮縣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管考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維持並強化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管考。
1.召開運作機能技術與資訊諮詢小組會議及規劃 106 年度地方低
碳永續行動計畫與目標。
2.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低碳永續行動項目實施,並落實執行
計畫之管考。
3.輔導示範及核心社區執行之低碳永續行動項目。
(二)輔導與協助本縣低碳示範社區。
1.協助輔導適宜對象完成至少 2 處魚菜共生系統或社區農園等行
動項目。
2.輔導 3 個核心村里及 3 個潛力村里,以實質的方式協助低碳
改造工作。
3.輔導與協助本縣既有之 5 個低碳示範社區,推動與協助執行行
動項目。
4.輔導與鼓勵所轄鄉鎮市區與村里(社區)報名參加「低碳永續家
園認證評等」,輔導及協助至少 5 處社區推動低碳永續行動項
目,並協助將執行之成效轉換為認證專案,登載於「低碳永續家
園資訊網(LCSS)」。
(三)推廣低碳旅遊及低碳飲食,辦理低碳飲食推廣及低碳觀光旅遊等宣
導說明會及維護及更新低碳旅遊網頁,宣導本縣歷年推廣低碳旅遊
之相關成果及更新低碳旅遊套裝行程等相關資訊。
(四)公私立場所設備節能及低碳環境改善,配合本縣所認養之「設備節
能」運作機能,辦理 3 場次輔導公私立場所設備節能及低碳環境
改善宣導說明會。
(五)以打造低碳永續校園、節能減碳等環境教育議題深耕校園,並融入
各領域教學及校園生活,以達成永續校園目標。
(六)製作低碳永續行動項目執行成果易拉展及採購具備有環保標章之綠
色宣導品。
(七)配合環保署執行縣市溫室氣體盤查相關工作之行政作業。
(八)配合縣府及機關整合行銷規劃,辦理大型宣導活動。
二、前項公告事項,係依本縣環境保護局 106 年 1 月 25 日花環空字
第 1060001868 號函與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訂契約內容辦理
(並以契約內容為準),依法公告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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