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委託春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2 年度柴油車排放黑煙稽查取締
計畫」。
依 據:一、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委託執行事項:
(一)於車(機)場、站、道路、港區、水域或其他適當地點實施使用中
交通工具(柴油車)排放空氣污染物目測判煙、不定期檢驗或檢查
,通知有污染之虞交通工具(柴油車)於指定期限至指定地點接受
檢驗及執行油品抽驗業務。
(二)配合執行非法油品查緝業務。
(三)推動設置空品淨區及相關監控設備裝置操作維護業務。
(四)移動污染源管制策略擬定及法令宣導活動等業務。
(五)移動污染源資料庫之建立、維護、更新作業。
(六)配合執行環保署空氣品質改善污染減量之專案計畫。
(七)執行其他移動污染源管制相關業務。
二、委託對象或事項有變更或終止時,將另行辦理公告。
三、委託期間至 102 年 6 月 15 日至 103 年 6 月 14 日止。
四、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保護科呂
○宛,電話(03)3386021 轉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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