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府部分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減量業務委託新系環境技術有限公司辦
理。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一、二項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七條。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自 107 年 3 月 22 日起至 107 年 11 月 30 日止。
二、委託事項:
(一)落實本府研提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及建構低碳永續家園之執行及
管考。
(二)維運低碳永續家園運作機能「技術與資訊諮詢小組」相關推動作業
。
(三)輔導與協助本縣各層級單位參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低碳永續家園
認證評等」。
(四)輔導與協助本縣轄內社區精進或推動低碳永續行動項目。
(五)辦理低碳永續社區推動人員之宣導說明會或培訓活動。
(六)執行本縣「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查核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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