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委託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助辦理本府「103 年度桃園縣推動
資源回收形象改造暨責任業者與販賣業者管理重點稽查取締計劃」。
依 據: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74 調暨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委託執行事項:
(一)辦理資源回收宣導活動及教育訓練。
(二)辦理本縣社區及村里資源回收站(點)形象改造工作。
(三)辦理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及處理業申請登記及網路申報相關
作業。
(四)巡檢輔導轄內列管販賣業者、責任業者、回收處理業相關工作。
(五)其他交辦各項資源回收相關工作。
二、委託對象或事項有變更或終止時,將另行辦理公告。
三、委託期間:自 103 年 5 月 23 日起至 103 年 11 月 30 日止。
四、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葉○均,電話:(03)3386021,分機1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