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縣環境保護局 112 年度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臺東縣機車排氣污染稽查管制計畫」。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履約期限自 112 年 1 月 3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委託事項:
(一)機車到檢通知、未到檢裁處及資料庫建置業務。
(二)機車稽查管制業務。
(三)辦理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業務。
(四)辦理機車排氣檢驗站輔導、評鑑與品保品管查核業務。
(五)辦理機車排氣檢驗站檢測人員及計畫專責人員教育訓練業務。
(六)機車管制政策相關宣導業務。
(七)推動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評估及規劃業務。
(八)辦理民眾檢舉鳥賊車案件相關業務。
(九)辦理車輛噪音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與攔檢(查)等相關業務。
(十)配合機關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相關管制、考核與提報業務。
(十一)辦理其他相關機車排氣污染管制稽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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