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市環境保護局辦理 97 年度「台中市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工作計
畫」委託上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執行本計畫。
依 據:依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告。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自 97 年 5 月 2 日起至 98 年 5 月 1 日止。
二、委託事項:
委託上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辦理廢棄物研究、訓練及管理之有關事宜
。
(一)配合環保署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及民生竊盜相關專案工作。
(二)執行各項回收物之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稽查輔導及分
級管理相關作業。
(三)輔導關懷本市轄內資源回收個體業者,落實環境衛生及整潔,並協
助安排築巢安居計畫工作。
(四)配合環保署,舉辦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大型活動。
(五)辦理資源回收形象改造講習說明會,改變民眾對於回收業者之觀感
。
(六)協助本市資源回收站做好環境管理。
(七)配合環保署交辦事項、績效考核工作整理資料及提供美編設計簡報
服務。
(八)其他配合本計畫進行所需之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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