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各機關辦理機械、機電、水電、空調等設施設備維護勞務採購案件,請正
確選擇標的分類代碼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請 查照並轉知
所屬(轄)機關。
說 明: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曾於 101 年 3 月 9 日召開「資訊服務採
購之合宜決標方式」,檢討各機關辦理資訊服務採最低標決標比例偏
高之原因,茲因部分機關將旨揭設施設備維護標案之標的分類均選擇
「84-電腦及相關服務」,以致誤判為資訊服務採最低標決標有比例
偏高之情形,先予敘明。
二、為避免旨揭類案採購誤判為資訊服務採購,有關辦公室機器設備(包
含電腦)之維修服務,標的分類請選擇 845;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
及設備(如通訊設備、醫療、精密光學儀器、運輸設備、機電、水電
、空調等)之維修服務,標的分類請選擇 886。
三、本案相關函文亦登載於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網頁(http://pwb.tcg.
gov.tw/bid_system/)之採購事務/採購法令/採購相關解釋函之項
下,可逕上網參酌。
正 本:臺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暨區公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除外)、臺北市政府
工務局所屬各工程處
副 本: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土木建築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科、臺北市政府工
務局公園大地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品管及勞安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秘
書室(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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