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轄)機關(構)。
說 明:一、按政府採購爭議影響採購案之推動與執行,除善用相關採購法令、契
約範本等預防措施外,並應就已發生之採購爭議快速、有效處理,以
提升採購效率與品質。
二、為利機關預防與避免發生政府採購爭議及快速有效解決爭議,發揮上
級機關督導協處功能,本會就政府採購爭議處理之策略與作法,彙整
於旨揭簡報,並規劃於近期召開「提升公共建設品質及效率具體作法
座談會」向各界宣導,以提升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效率。
三、旨揭簡報資料可至本會網站(www.pcc.gov.tw)/ 下載專區/ 提升公
共建設品質及效率具體作法座談會項下下載。至座談會日期與地點,
本會將另行通知。
正 本:審計部、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行政院東部聯合
服務中心、省市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
政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市公所
副 本:本會主任委員室、企劃處、技術處、工程管理處、促參籌備處、中央採購
稽核小組、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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