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本會訂定各機關 105 年「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目標達成率為
6%,並請依權責對 104 年達成目標之有功人員從優敘獎,請查照並轉知
所屬(轄)機關。
說 明:一、本會 104 年 4 月 30 日工程企字第 10400135580 號函(諒達並
公開於本會網站),已訂定旨揭機制 104 年目標達成率為 3%;105
年度之目標達成率為 6% ,請持續積極推動。
二、經本會統計 104 年各機關推動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之執行情形,綜
合考量績效顯著之機關如附件,請依權責對相關承辦、推廣或督導有
功人員從優敘獎;未達成目標者,請持續督促辦理。
三、本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已於機關端「報表服務> 績效統計」項下建置完
成「機關辦理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達成率查詢」功能,提供各機
關查詢其本身及所屬機關之達成率,請善加利用,並管控所屬(轄)
機關之執行情形。
正 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處、立法院秘書處、司
法院秘書處、考試院秘書處、監察院秘書處、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
行處局署、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市議會、各縣市
政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市公所
副 本:本會秘書處、企劃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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