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轉知所屬(轄)機關(構)。
說 明:一、為加速公共工程推動,本會業以 98 年 10 月 12 日工程企字第 098
00451890 號函送「縮短公共工程工期之招標決標策略」,臚列 5
種策略,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如有縮短工期之必要,可參採辦理。為
推廣該策略,並利各機關參考活用,本會規劃於近期召開「提升公共
建設品質及效率具體作法座談會」進行宣導,並就該策略可適用之案
件類型(如具時效之災後復建工程、行政院核定限期完工之工程及提
前竣工對人民生活、社會經濟有助益之工程)進行說明,包括實際應
用案例,供各機關參辦。
二、旨揭簡報資料可至本會網站(www.pcc.gov.tw)/ 下載專區/ 提升公
共建設品質及效率具體作法座談會項下下載。至座談會日期與地點,
本會將另行通知。
正 本:審計部、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行政院東部聯合
服務中心、省市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
政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市公所
副 本:本會主任委員室、企劃處、技術處、工程管理處、促參籌備處、中央採購
稽核小組、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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