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1 卷 228 期 52683 頁
國防部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等相關規定,公告委託財團法人技專校院 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辦理 105 年預備軍官預備士官及志願士兵考選作業
主 旨:公告本部委託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辦理「105 年預備軍 官預備士官及志願士兵考選作業」。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第 5 條及志 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 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