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政府公報 95 年秋字第 9 期 34 頁
公告「臺北縣職業病通報處置自治條例」指定之職業病範圍
主 旨:公告「臺北縣職業病通報處置自治條例」指定之職業病範圍,係勞工保險 條例第 34 條第 1 項所定職業病。 依 據:臺北縣職業病通報處置自治條例第 3 條第 2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