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興辦「促進民間參與臺北縣板新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 (三峽、鶯歌地區)
之興建、營運、移轉 (BOT) 計畫」設置 P3 抽水站工程公聽會。
依 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10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興辦「促進民間參與臺北縣板新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 (三
峽、鶯歌地區) 之興建、營運、移轉 (BOT) 計畫」設置 P3 抽水站
用地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94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 時 30 分。
三、地點:三峽鎮公所3樓會議室。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
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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