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政府公報 94 年冬字第 7 期 41-42 頁
興辦「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 (前期計畫) -北港溪整治工程」
主 旨:興辦「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 (前期計畫) -北港溪整治工程」公聽會。 依 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10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興辦「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 (前期計畫) -北港溪整治工 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94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10 時 30 分。 三、地點:本縣汐止市公所 1 樓中庭會議室。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 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