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4 條暨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名稱:「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
二、種類:宅第。
三、位置或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 8 巷 9 號。
四、古蹟(擴大涵蓋範圍)及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
(一)古蹟本體:建築物本體、防空洞。
(二)土地範圍:淡水區中正段 14 地號、滬尾段 819、828、836、843
、844、845 地號。
五、指定理由:
(一)施家古厝的建築物主要包括三合院的「榮記大厝」與其後的防空洞
與長形的日式住宅及綠地庭園石園。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
法」第2條第1款規定。
(二)榮記大厝在施家購買之前為鄭姓所有,而日式住宅才是施家全盛時
期所建。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
。
(三)施家與淡水近代實業發展史密切相關,施合發商行的相關人士多為
淡水地區著名士紳,因而施家古厝應擴大涵蓋範圍,將日式建築及
石園納入。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2 條第 2 款規
定。
六、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 100 年 8 月 22 日北府文資字第 100
108871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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