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車輛、機械用輪
胎」共同供應契約案,業已簽署契約,可供各機關利用,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 103 年 9 月 23 日採購開二字第 103000750
91 號函辦理。
二、本共同供應契約相關資訊如下:
(一)本案招標案號:LP5-103007。
(二)契約期間:自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22 日起至 104 年 5 月
31 日止,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新臺幣 9,139 萬
元,含非適用機關可利用之額度新臺幣 2,109 萬元)為止,以先
到者為準。
(三)資訊公開:契約相關資料已依規定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
「政府電子採購網- 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網址為:
http://web.pcc.gov.tw)。
(四)另本案僅得於上開網頁訂購,併此說明。
(五)履約交貨及訂單疑義,請逕洽臺灣銀行採購部交貨二科(電話:(
02)2349-4260 鍾先生)辦理。
正 本: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副 本: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