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函轉工程會宣導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可採統包最有利標方式辦理
工程採購,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本文簡稱工程會)101 年 10 月 2 日
工程企字第 10100371750 號函辦理。
二、為利各機關以統包最有利標方式辦理工程採購,本府已訂有「新北市
各機關統包工程契約書範本」,並公布於本府採購處網站(http://w
ww.cop.ntpc.gov.tw)–採購文件下載中心–檔案分類:招標文件範
本區,請各機關多加利用前開網站下載使用。
正 本: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副 本: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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