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機關依政府採購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一
百零二條規定通知廠商函、通知廠商異議處理結果函及致行政院公共工程
委員會函稿格式各乙式,請參考並通知所屬 (轄) 機關 (構) 。
說 明:一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九十一年三月六日 (九一) 工程企字第九一
○○八六六七號函辦理。
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前以九十年五月十七日 (九十) 工程企字第九
○○一八四二五號函修正在案之格式,停止適用。
附 件:
(招標機關) 書函
受文者: (廠商名稱)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附件:
主旨:貴廠商參與本機關辦理之○○○○ (採購標的) 採購案,經發現有
政府採購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款情形,茲
依規定通知並附記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一 旨揭採購.,因○○○○○○○○○○○○○○○ (事實及理
由) ,而有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款之情形。
二 貴廠商如認為上開通知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
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如未提出異議,依
本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將貴廠商名稱及相關情形刊登政府採
購公報。
正本: (廠商名稱)
副本:
(機關條戳)
(招標機關) 書函
受文者: (廠商名稱)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附件:
主旨:貴廠商對於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所為通知之異議
,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一 復貴廠商○○年○○月○○日○○字第○○○○○○○○號書
函。
二 本機關對於旨揭異議之處理結果如下:
三 貴廠商如對本機關處理異議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
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
○○○○○○○○○○○○電話:○○○○○○○○○○) 提
出申訴。
正本: (廠商名稱)
副本:
(機關條戳)
(招標機關) 書函
受文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附件:
主旨:本機關辦理之「○○○○○ (採購標的) 」採購案,發現○○○○
(廠商) 有政府採購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
○款情形,茲依本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函請刊登政府採購公
報,請查照。
說明:一 本機關業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通知該廠商,並為必要之附
記,通知函影本如附件。該廠商接獲通知之日期為○○年○○
月○○日,惟其並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 (或1該廠商雖向
本機關提出異議,惟經查異議無理由,已以○○年○○月○○
日○○○○○○號函答復該廠商,且該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
出申訴;2該廠商提出申訴,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年○
○月○○日○○號函不予受理;3該廠商提出申訴,經採購申
訴審議委員會○○年○○月○○日號審議判斷指明上開通知不
違反本法或並無不實) 。
二 本案已依規定將該廠商資料登錄於「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
-「拒絕往來廠商名單暫存區」,廠商代碼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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