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冬字第 2 期 18 頁
內政部核定並自 103.09.28 日起實施「變更三重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 二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
主 旨:內政部核定「變更三重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 )」案,自 103 年 9 月 28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28 條。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三重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