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鶯歌都市計畫(部分綠地用地為綠地用地兼供鐵路使用)
(配合鶯歌至桃園間鐵路擴建三軌工程)」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 條
。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3 年 10 月 1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03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本市鶯歌區公所舉
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鶯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鶯歌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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