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案及「變更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28 條、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 條及內政部都市
計畫委員會第 823 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3 年 5 月 9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03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 時、103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 時假本市泰山區公所舉辦 2 場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泰山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泰山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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