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淡水區水仙段 540 地號等 1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
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3 年 7 月 25 日起張貼本府及
淡水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15 日,並於 103 年 8 月 5 日下午
3 時假新北市淡水區竹圍國小(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 2 段 145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五、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www.rslrslrsl.blogspot.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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