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核定「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大觀段 167 地號等 9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案」自 103 年 4 月 15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9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大觀段 167 地號等 9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3 年 4 月 15 日至 103 年 5 月 14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
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www.chenglinur.com.tw/
。
四、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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