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永和區永平段 91 地號等 19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3 年 2 月 5 日起張貼本府及
永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3 年 2 月 20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永和區文化、下溪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永和區
保福路 3 段 2 之 1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有關聽證會相關程序依「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聽證程序作業要點
」第 3 點第 2 項規定,本案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認為有爭議事
由或證據產生造成實質影響或不利之情形,須以公開言詞陳述意見並
進行言詞辯論者,得於公開展覽期間或審議核定前,以書面方式敘明
理由,請求執行機關舉行聽證。
四、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五、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六、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
p://symbiosis.dynds-offi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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