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新北市新莊區立德段 310 地號等 32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計畫案」計畫書。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第 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1
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02 年 3 月 20 日起張貼本府及
新莊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2 年 4 月 2 日下午
2 點假新莊區公所 5 樓會議室(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 176 號 5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另有關本案涉及之不動產估價、更新後土地及建築物分配位置、共同
負擔項目及金額與涉相關法規與審議原則部分,最終仍應依本府都市
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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