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擬定新北市淡水區水仙段 565 地號等 1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案」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書圖自 101 年 8 月 31 日
起張貼本府及淡水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1 年 9
月 20 日 15 時假新北市淡水區竹圍國民小學曉月樓 5 樓視聽中心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 2 段 145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本案涉及更新獎勵、都市設計審議、建築設計及相關法規與審議原則
部分,最終仍應依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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