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配合捷運萬大- 中和- 樹林第一期路線)
(部分農業區為捷運系統用地)主要計畫」案、「擬定板橋都市計畫(配
合捷運萬大- 中和- 樹林線第一期路線)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23、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 條
公告事項:ㄧ、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4 年 1 月 9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04 年 1 月 23 日上午 10 時假板橋區五權公園市民活動
中心(新北市板橋區廣權路 130 號 1 樓)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板橋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板橋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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