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店安坑地區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已開發建築密集地
區、公園用地、學校用地、停車場用地及溝渠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安
坑一號道路玫瑰路至安泰路段工程)」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4、5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3 年 8 月 25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0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 時假本市新店文化劇場演藝廳
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新店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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